聊城市会计行业协会
首页 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司给员工发放了防暑降温费,计入“福利费”还是“劳保费”?
分享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微信

公司给员工发放了防暑降温费,计入“福利费”还是“劳保费”?

发放给员工的一笔防暑降温费,计入“福利费”还是“劳保费”?


答 复

应当计入“福利费”,不属于“劳保费”,劳保用品必须是实物形态。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提 醒

发放员工的防暑降温费,别忘了扣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参 考 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 考 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微信图片_20200610184322.jpg

近期直播

主讲:

2025年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第1…

2025年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第1讲  04-30  19:00-21:00

27人已预约

查看回放

主讲:

2025年初级实务考前冲刺第2讲

2025年初级实务考前冲刺第2讲  05-06  19:00-21:00

10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主讲:

2025年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第2…

2025年经济法基础考前冲刺第2讲  05-07  19:00-21:00

8人已预约

立即预约
  •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

    13210967772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24小时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QQ客服 QQ客服
    在线咨询

    聊城市会计行业协会

    2576507978

    2517649450

    244147494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请联系老师
请联系老师
QQ客服

QQ客服

聊城市会计行业协会

2576507978

QQ客服2

2517649450

QQ客服3

244147494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聊城市会计行业协会

13210967772

微信客服2

15336356677

微信客服3

18365850966

微信客服4

15315776193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聊城市会计行业协会

13210967772

电话客服2

15336356677

电话客服3

18365850966

聊城市会计行业协会

15315776193

24小时

二维码